日期:2019-12-21 05:00:15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85 次
一投资人2100万资产被停止兑付收益,公司称合同公章系伪造;资金打入营业部负责人个人账户
2016年08月29日 星期一 新京报分享:
田刚出具的于2015年11月9日收到的财务收据复印件,该财务收据上加盖了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章,弘业期货总公司表示,该公章系伪造。
田刚出具的于2015年3月收到的财务收据,该财务收据上加盖了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财务专用章。
一桩“真假公章”的谜团,让投资人田刚的2100万元资金“被失踪”了。
8月8日,港股上市公司弘业期货发布公告,称公司内某员工、员工妻子及弘业期货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上法庭。在此前弘业期货于7月26日的公告中,这名员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用以签订合同,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田刚认为,涉嫌伪造公章的员工,便是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的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马华林。
根据田刚出具的合同文件,2015年11月,田刚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签订合同,将5000万元资产委托其管理,约定月收益率为2%。在时隔半年并累计投入了2100万元资本金之后,该营业部突然于今年5月停止了兑付收益。田刚和多位投资人随后找到弘业期货总公司,被告知合同中的公章系伪造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田刚的叙述,这笔钱在当时被打入了马华林的个人账户。
新京报记者从受害人方面获悉,目前,马华林已被南京警方控制,而弘业期货方面暂时未予以回应。
2100万资产“被失踪”
田刚从没想到会“河边湿鞋”。他拥有法律相关从业经历,拥有自己的投资公司,却深陷在了“真假公章”的谜团里。
8月25日,田刚在天津向新京报记者出示了他签署的投资合同副本。2015年11月9日,他以自己的独资公司,国瑞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签订合同,将资产5000万元人民币委托对方管理,约定月收益率为2%。受托方给出了“保息”式的承诺,若收益低于2%,则由弘业期货负责补偿。在这份合同的落款中,乙方为“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为“马华林”,落款公章为“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马华林于2010年3月起担任弘业期货天津营业部负责人。
在签署这份合同之前,田刚已经分别于2013年和2014年两次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进行了类似的业务合作,累计投入资金1820万元。2016年4月,田刚又签了两份资产管理合同,合计金额280万元,至此,田刚共累计投入了2100万元的资金。
据田刚介绍,5月份,自己本应收到合计三个月的新收益,但弘业期货天津营业部迟迟未打款。起初,对方给出的理由是税费计算,随后又表示由于公司搬家,地址变更,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尚未完成,需要一致后才会放款。
另一位投资人李先生甚至没能见到自己的合同。8月25日,李先生在天津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在2016年4月份与弘业期货天津营业部签订了资产管理合同,托管金额为170万元,为期3个月。随后,马华林将合同送往总部盖章,直到前来讨说法时,李先生都不曾再见到自己的合同,也没有见到任何收益。
田刚与李先生表示,此前他们与马华林均有过业务往来,并如期取得了收益。此次继续与之合作也是出于对弘业期货的信任。
从田刚提供的合同来看,合同中提供的汇款账户为马华林开立的个人账户,但合同中同时表示,弘业期货对该账户的合法性及安全负责,对于该账户产生的任何风险由弘业期货承担。
田刚表示,自己之前打款确实是打进了马华林的个人账户。因为合同中个人账户上有公司加盖的公章。
弘业期货称公章造假
在等待了两个月后,2016年7月18日,包括田刚在内的多位投资者来到位于南京的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并向相关负责人出示了上述合同,但相关负责人随即表示,上述合同中的公章“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落款系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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