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05 11:53:40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85 次
水电开发步入“下半场”
——访中国工程院院士陆佑楣
在中国水电开发进入“下半场”之际,对工程项目而言,技术、资金已不是障碍,如何厘清极端环保主义者的逻辑,怎样看待水能出力有限的现实,未来能源转型格局下我国水电企业该如何抉择?日前本刊采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原能源部副部长、原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陆佑楣。他认为,基于天人合一的思想,开发水电与生态保护并不矛盾,其初衷都是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要客观看待水电工程利弊,在人类能源转型历程中,应从全球角度、全生态视野谋划,以系统思维考量,持续推进水电及其他能源协调健康成长。
愈行愈难不改初心
《能源评论》:《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2020年水电总装机达到3.8亿千瓦的目标,但距离我国水能资源“天花板”似乎不远了,您认为,未来我国水电发展的重点在哪里?
陆佑楣: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研究数据显示,中国所有河流的水能资源,理论可开发容量有6.9亿千瓦,技术上可开发容量约5.4亿千瓦,经济可开发容量约4亿千瓦,截至目前已经开发了3.3亿千瓦,而且越到后面开发难度越大、成本越高。
现在水能资源富集的金沙江流域正在开发,西南地区还有怒江流域可开发2000万千瓦,雅鲁藏布江大拐弯是世界水能最集中的地方,可开发容量5000万千瓦。但雅江是否要开发,还要通盘考虑地质条件、输电成本、生态环境、科技水平、经济发展等因素,综合评估才能决定。
《能源评论》:这意味着,我国水电开发步入“下半场”。人们的关注视角似乎也从水利转为对危害层面的评价,比如生态环境、地质灾害等。甚至有人认为水利工程是破坏环境,宣称自然的河流就让它自然存在。您认为,应如何客观评价水电发展的初衷?
陆佑楣:这种情况大多是那些对水能资源利用缺乏全面认识、对洪水灾害缺乏直接感受的人对公众的误导。
水库大坝修建后,改变了原有的生态环境。然而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好坏,应该以联合国提出的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标准,这与开发水电的初衷也是一致的。那些对生态环境有利,社会综合效益很高的水电工程,是有利于人类可持续发展进程的。
不要对立要和谐
《能源评论》:从当下的时点判断,技术已不是主要制约水电发展的因素,环境制约、水权争端问题日益突出。您认为,应如何看待所谓的“生态帝国主义”这股潮流?
陆佑楣:生态其本意是指各种不同生物间,包括人类、植物、动物、细菌、病毒等种群的相互依存关系。人类是自然界的一份子,绝对不是置身世外的另外一个群体,人与自然不能分开来谈,不可能对立起来,这即所谓天人合一。生态平衡是相对的,自然界处在不停的演变过程,因此我们只能在变化中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判断的标准,就是看它对人类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有利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事情,我们就要干,比如修水利工程。对中国而言,我们的人均水资源拥有量极低,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正是由于水资源时空分布的不均衡,才要靠水利工程进行调节,这也表明水利工程是人类永恒的需求。
《能源评论》:对于水电开发带来的一些问题,该如何看待,怎么处理?
陆佑楣:为了解决洪水灾害的问题,得到优质的能源,总会有得有失,比如有些鱼类受到一定的影响。需要强调的是,目前江河鱼类的减少是多种因素造成的。目前,受影响鱼类主要靠增殖放流站场进行人工繁殖,鱼类保护这一课题需要持续不断研究。
《能源评论》:当前,我国待开发水电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您认为,应如何看待移民安置难度持续提高问题?水电开发者、地方及中央政府,对区域经济未来发展应如何厘清责任的边界?
陆佑楣:这是一个财富分配的问题,水电自然资源经过开发后,变成了财富,作为水资源所在地的贡献者——水库移民,没有得到持续的利益分配。移民问题应该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去理解,不是简单盖房子搬迁就完了,应该让移民有安稳的生活环境和发展环境,并与国家的脱贫计划相适应,让资源所在地居民也得到一部分财富分配。
未来水电开发的投资补助和分摊机制的核心是水资源利用效益的分配问题。可以考虑水库移民以被征土地作为大坝建设投资的股份,在水库大坝收益中享有合理分红,这将是探索解决相关问题长效机制的一种办法。
选择但不能依赖
《能源评论》:三峡工程自立项之初,一直倍受各方关注,您如何评价三峡工程的利弊,及其对防洪、发电、航运等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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