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25 20:05:27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15 次
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查看PDF原文
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
募说明书摘要
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鸿飞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
2008 年 3 月 31 日证监许可[2008]392 号文核准的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鸿飞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08年 4 月 15 日起,由《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 2014 年 8 月 8 日正式实施的证监会令第 104 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8 月 5 日发布《关于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名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将本基金类型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基金简称变更为“宝盈资源优选混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将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退市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2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对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的投资组合报
告和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15 层
成立时间:2001 年 5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马永红
总经理:杨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599
联系人:邹明睿
本基金管理人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9 号文批准发起设立,现有股东包括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其中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 75%的股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持有 25%的股权。
公司设置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产品委员会、固有资金管理委员会和估值委员会,并设置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量化投资部、海外投资部、研究部、创新业务部、风险管理部、集中交易部、产品规划部、渠道业务部、机构业务部、市场营销部、互联网金融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监察稽核部、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北京业务部、上海业务部和成都业务部等 23 个部室。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
马永红先生,董事长。曾任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员、科长、处长、高级会计师、总会计师等职务;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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